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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高校团字〔2018〕9号关于印发《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团支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7-05

各团总支:

为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基层团组织,切实发挥团支部的作用,逐步达到“支部建设好、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阵地建设好”的标准,形成良好的基层工作秩序,推进团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团章》有关规定,特制定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团支部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宗旨

加强我校共青团机制建设,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要求,活跃基层团组织,切实发挥基层团组织的组织优势和教育优势,贯彻“育人为根本、服务为基础、创新为灵魂、品牌为特色”的工作理念,形成“人本化、服务型、宽视野、高层次”的共青团工作新格局。

二、考核对象

全体在校团支部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年度考核采取自查打分、述职答辩及考核小组审核打分的方式进行。依据《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团支部工作考核指标》,每年由学校团委和各系团总支组织进行量化考核,各团支部按照考核指标进行工作自评后,提交自评及支撑材料,后由考核小组根据自查情况进行复核,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统一进行评分,并将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考核以工作考评为主,从辅导员重视程度、作风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生组织和宣传创新工作共9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年度团支部共青团工作有重大失误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定为不合格。

根据考核情况,学校团委和系团总支根据得分综合研究评选“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获得“红旗团支部”和“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书记将被分别授予相应的“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校团委每年将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相关要求

(一)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核工作必须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考核工作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广大团员青年的监督。

附件1: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团支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2:团支部情况统计表

附件3:学生获奖情况统计表

附件4:团支部自评得分表

附件表格.doc

共青团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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