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我校毕业生到西部助力脱贫攻坚,以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全国项目办关于202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山东)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1年西部计划及山东计划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
2021年全国项目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从我省继续选派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自治区以及四川、青海等服务省(区),从事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内容的志愿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见《2021年山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附件1)。
同时,我省将继续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2021年山东计划实行网上报名、招募,具体内容见《2021年山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实施方案》(附件2)。
二、做好西部计划及山东计划志愿者服务管理工作
各系团总支应指定专人负责,在招募选拔、集中报到、服务开展、就业服务等各个环节严把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审核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优先选拔具有较强家国情怀、志愿服务意向和奉献精神的大学生,确保招募质量。认真审核报名者的专业素养,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选拔符合岗位需求、综合素质较高的大学生。做好西部计划及山东计划志愿者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系团总支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狠抓落实,确保2021年西部计划及山东计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推动工作深入、扎实、持久发展。
附件:
1.2021年山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2.2021年山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实施方案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项目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
5.西部(山东)计划志愿者家长知情同意书
6.我校2021年西部(山东)计划招募选拔工作推进表
共青团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附件1
2021年山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2021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全国项目计划在全国选派2万名西部计划志愿者(我省选派指标另行通知)。
2021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共实施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
二、实施步骤
(一)招募选拔
1.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西部计划:报名时间截至2021年5月20日,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在登录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中进行注册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备案。收取报名表时,各高校应做好报名意向摸底工作,并于报名结束前将情况主动与省项目办做好沟通,以利于指标分配工作的顺利开展。
2.选拔方式和流程
学校项目办组织开展报名学生的情况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等工作,原则上6月5日前完成选拔工作,6月10日前完成体检工作,6月15日前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见西部计划官网),并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
(二)集中培训及上岗
1.集中派遣培训
7月下旬为集中报到和培训时间,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或学位证、本人身份证件,由省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报到形式和报到时间将根据各服务省培训方案协商确定。
2.志愿者信息确认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三、政策组织保障
(一)政策保障
(1)按照《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2年或3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在考研加分、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等方面享受相应的政策。
(2)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二) 组织保障
加强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各高校项目办要完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全国、省项目办今年继续对高校项目办进行年度考核。
四、经费保障
1. 志愿者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同时,为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志愿者提供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2. 志愿者社会保险。服务省为西部计划志愿者落实社会保险,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3.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300元(服务西藏专项人均5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在全国项目办拨款后,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各高校项目办。
五、地方项目
我省实施的山东计划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地方项目,为共青团组织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牵头承办,并按照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项目,享受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有关政策。
附件2
2021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2021年,山东计划继续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在全省招募选派山东计划志愿者(选派指标另行通知)。
二、实施步骤
(一)招募选拔
1.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2021年5月10日至5月31日,高校毕业生在山东计划报名网站(http://baoming.sdzyz.com.cn/)如实填写报名表,下载打印后,经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备案。收取报名表时,各高校应做好报名意向摸底工作,并于报名结束前将情况主动与省项目办做好沟通,以利于指标分配工作的顺利开展。
2.招募指标的确定
省项目办将根据2021年全省的招募指标以及各高校审核通过的报名数,并参照往年招募情况,按比例确定各高校招募指标。
3.选拔方式
各高校项目办组织开展报名学生的初审、笔试、初步面试等工作,省项目办将对各高校筛选出的志愿者统一进行最终面试、体检。
(二)报到、培训及上岗
1.报到工作
各高校项目办通知本校山东计划志愿者(携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身份证件)于7月底前到各市项目办自行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2.培训工作
志愿者报到后,各市项目办将举行山东计划志愿者欢迎仪式,派专人将志愿者送抵服务县(区),并开展为期至少1天的志愿者培训,帮助志愿者了解服务内容、明确工作职责、适应生活环境。
3.信息确认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录报名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三、政策组织保障
(一)相关政策。
1.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2.服务期满志愿者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享受相关政策,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一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我省公务员、事业单位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二)志愿者补贴。
1.志愿者服务期间,由省项目办给予一定生活及交通补贴。生活补贴为1000元/人/月,交通补贴为500元/人/年。
(三)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相关保险由省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附件3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项目
(2021年)
一、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
二、外科检查(皮肤、淋巴结、甲状腺、乳房、脊柱、四肢等)
三、眼科检查(视力、外眼)
四、耳鼻喉检查(听力、耳疾、咽、喉、扁桃体)
五、胸部X光片
六、心电图检查
七、生化检查
八、血、尿常规检查
九、既往病史询问
十、肺通气功能检查(进藏志愿者)
十一、心理检测
体检医院应为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或专门的体检机构,按照检验标准对志愿者进行体检。
附件4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
(2021年)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心理检测结果显示不宜参加西部计划,或有其他心理疾病、精神疾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注:各地对有较为明显的肢体残疾,或患有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到西部基层从事西部计划志愿服务工作的,应做好解释说服劝导工作。
附件5
西部(山东)计划志愿者家长知情同意书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项目办:
贵校 级 专业 班学生 系我的子女。自从知道孩子要去西部(山东)做志愿者,和他(她)沟通后,经过深思熟虑,觉得去西部有助于孩子步入社会尽快适应社会环境,有助于提高人际交往技巧,能够锻炼自己的能力和更理性的处理问题,更好的为社会作贡献。
我已通过孩子和相关资料了解西部(山东)计划志愿者的相关情况,并充分理解此次活动的意义和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我已经悉知并同意孩子参加西部(山东)计划志愿者,支持学校的岗位分配及调整。所以我同意他(她)去 做西部计划志愿者。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与学生关系: 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