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学生联合会:
自学校第二次学代会召开至今,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在烟台市学联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亲切关怀下,积极带领我校广大青年学生为学校的建设发展贡献力量。根据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加强高校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以及《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烟台市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学校拟定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校学生会主席团。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青少年的工作论述,学习贯彻团的十八大精神,推进高校学生会改革,全面总结学校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学生会工作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当前所面临的形势问题,研究确定今后一年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团结带领全校青年学生为实现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建设省级文明校园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第二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审议和通过《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3.选举产生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
三、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名额为136名,约占我校学生总数的1%;其中党员代表不超过50%,女代表不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占一定比例,列席代表若干。非校、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名额分配覆盖各系、各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学生代表的产生程序:以各系为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组织团支部进行推优,酝酿提名学生,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代表名额的20%,在报系党总支和学生工作处、团委审查通过后,提交本选举单位的学生代表大会进行等额选举产生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
四、第三届校学生会主席团产生办法
学校第三届学生会设主席团5名。设置工作部门6个,分别为办公室、学习部、体育部、组宣部、生活部、文艺部。
主席团的产生程序:主席团候选人共5名,有广泛的代表性。从校系学生会的工作人员和系内各领域优秀典型中产生。候选人经团支部推优、各系团组织推荐、党总支同意,学校学生工作处、团委进行共同综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候选人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后,提交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5名主席团成员。
当否,请批示。
附件:学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
共青团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