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高校团字〔2018〕10号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共青团工作总结及评优评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年09月26日 15:27

各团总支:

2017—2018学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共青团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各级团组织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奋斗,在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发扬成绩,找准不足,在新一学年中更好地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学校团委决定利用一周时间,进行学年共青团工作总结,评选“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等先进集体和“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先进个人。

一、评选办法和条件

1.先进集体的评选

“红旗团支部”的比例为团支部总数的5%,“先进团支部”的比例为团支部总数的20%。

各团支部对2017—2018学年共青团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系团总支对各团支部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评选先进集体,评选结果报学校团委审批。

2.先进个人的评选

“优秀团员”的比例为本团支部团员总数的10%;“优秀团干部”每团支部1名。每个团员对自己一学年中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和成绩、宣传、文艺、体育、青年志愿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一分为二地进行总结,以团小组为单位交流发言,由团小组提名候选人,经支部团员大会评议,团总支审核,报学校团委审批。

3.先进评选条件见我校《共青团工作制度汇编》。

二、组织领导

总结评先工作要按照学校团委的统一部署,在各团总支的指导下,由各团支部具体组织实施。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通过总结评先活动,进一步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真正把共青团建设成为朝气蓬勃、奋发向上、作风顽强、学习优良、纪律严明的生力军,进一步增强各级团组织的生机活力,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创佳绩。

附件:优秀团员名额分配表.doc

共青团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

Copyright 2019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团委 版权所有